1.家庭德育和学校德育
诚然,家庭德育与学校德育有许多的共同性,在教育目的上,两者都把公德和私德的养成作为落脚点,着眼于做出正确道德判断,并且把对于“真、善、美”的道德情感融入自己的日常行为中。只不过学校教育长期以来更注重对道德知识的考核,而家庭德育则人多通过情感力量来施教。但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比,有着许多独特的地方,而正因为如此,家庭德育才有优势和潜力。
第一,教育双方的关系和角色不同。家庭德育中双方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因为双方是血缘关系紧密共同体,所以我们认为父母的权威更多来源于这种亲情联结。长时间的共同生活使亲子之间更容易相互了解,利于父母有针对性地抓住契机,在家庭中言传身教。而在学校中,教育双方是教师和学生,教师身份首先是制度的代表,手中握有评价的大权,因此教师的权威首先倚赖于制度的保障,而班级授课制也注定了学校德育从一开始就强调共性,很难兼顾到个性的需要。
第二,确定培养目标的依据不同。我国是有中央集权制传统的国家,而学校德育是国家教育体系很重要的一部分。学校的培养目标、德育的课程标准均要参照教育部和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应规定和章程,服从于国家的教育目的和教育政策。尤其在基础教育的意识形态方面是有严格限制的。而家庭不是专门的教育机构,独立于政府部门,它在德育上的培养目标很大程度上受到家庭原有的文化习惯和父母已有的知识水平的影响。父母的道德水准和价值取向对于孩子的影响是深刻和长远的。因此,父母在德育上拥有更大的自主权,也负有更大的责任。
第三,教育内容和方法不同。学校中的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进行的,教师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实施规定的德育内容,德育课程是这种规定性的集中表现。虽然这不意味着在德育课程外,教师就放弃对学生的教导了,只是出于人力和精力的关系,在事实上学校是不可能顾及到所有学生道德的方方面面。而学校的这种局限完全可以通过家庭来弥补。家庭德育很多情况下是非系统的,它在特定的情境中发生,能够针对学生所遇到的具体道德问题和困境展开,教育内容丰富多样,而且教育的方法也是灵活多变的。
第四,组织管理不同。任何一个学校都有一个相对完整的行政管理架构,一个行政领导班子和一整套典章制度体系。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在学校内,都需要遵守和服从组织的纪律和规定。与之不同,家庭在制度上是松散的,它依靠的是内部成员天然的依存性,它不是通过规章制度来管理,而是通过强烈的感染力相互影响。因此,家庭教育是非正式的教育,它贯穿于人的一生。由此可见,家庭的确具有教育的独到优势。但就目前中国的国情而言,开设家庭学校还不可行,但家庭教育,尤其是家庭德育的确应该引起人们更多的思考和讨论。毕竟,良好的家庭教育、长期的家庭生活使家长和孩子之间存在一种深厚的情感,利用家庭这个特殊的环境进行道德教育,对子女形成良好的道德品德,纠正不良行为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家庭德育具有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
2.新时期家庭德育的核心内容
从改革开放到中国加入WT0,经济的市场化和全球化是我们无法回避的机遇和挑战。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水平的普遍提高,家庭所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也在这个时候层出不穷。如伴随社会流动速度的加快,家庭的稳定性程度却降低了,离婚率、单亲家庭数目明显提高;家庭结构也日益简单,独身子女的家庭教育成为专门的研究内容;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家庭生活日益信息化,家长重视子女的智力开发和文化学习,却疏忽了孩子的道德意识和公民观念的培养。以上诸种现象要求我们用新的眼光去审视21世纪我国家庭德育的内容。
首先,界定家庭道德教育的外延。茅于轼在《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一书中,认为“诚实”和“知耻”是道德根本性的组成部分。而叶斓在《试析中国当代道德教育内容的基础性构成》一文中,把道德看成是“人类对自身需求和如何才能在社会中得以实现的理性探究的产物,其规范的是人生的基本操守。”她认为,这些基本操守主要通过处世、行事和立身的践行来体现。“处世”是对人在行为中如何处理与他人的各种关系,处理与所属不同群体关系的概括。“行事”是指个体承担义务的各种社会活动,是每个社会角色不可回避的基本生存方式。“立身”专指个人对待自己的生命存在和发展的态度,是指向自我的一种操守。本文在以上两种意见的基础上,认为家庭道德教育的外延包括私德教育和公德教育。私德教育是为了使子女能够处理好私人之间的关系,因此是家庭教育的重心;而公德教育是为了让子女能够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总之,家庭德育与学校德育的内容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在公德和私德上各有侧重,但都不可偏废。聚焦家庭德育的核心内容。叶斓把“诚实守信”放在“为人之德”的基础核心地位,而把“责任心”作为道德教育核心内容的第二个层面,认为这是每个人应做到的“行事”之德。把“爱国”作为道德教育核心内容的第三个层面,归属于“处世”的范围。本文认为,“诚信”教育属于基本道德准则的教育,应该放在家庭教育的重中之重,而除此之外,仁爱、体谅、同情这些品德与家庭有着天然的联系,会自然地渗透到家庭生活的点滴中,尤其要从小进行熏染,成为家庭德育的核心内容。而爱国和责任心更多的属于公德的范畴,它是一种规范的教育,也是家庭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且它们应建立在“诚信”的基石之上。作者认为,家庭在进行这种教育时可以自觉地与学校德育相互配合,加强合作与联系。
诚然,家庭德育与学校德育有许多的共同性,在教育目的上,两者都把公德和私德的养成作为落脚点,着眼于做出正确道德判断,并且把对于“真、善、美”的道德情感融入自己的日常行为中。只不过学校教育长期以来更注重对道德知识的考核,而家庭德育则人多通过情感力量来施教。但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比,有着许多独特的地方,而正因为如此,家庭德育才有优势和潜力。
第一,教育双方的关系和角色不同。家庭德育中双方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因为双方是血缘关系紧密共同体,所以我们认为父母的权威更多来源于这种亲情联结。长时间的共同生活使亲子之间更容易相互了解,利于父母有针对性地抓住契机,在家庭中言传身教。而在学校中,教育双方是教师和学生,教师身份首先是制度的代表,手中握有评价的大权,因此教师的权威首先倚赖于制度的保障,而班级授课制也注定了学校德育从一开始就强调共性,很难兼顾到个性的需要。
第二,确定培养目标的依据不同。我国是有中央集权制传统的国家,而学校德育是国家教育体系很重要的一部分。学校的培养目标、德育的课程标准均要参照教育部和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应规定和章程,服从于国家的教育目的和教育政策。尤其在基础教育的意识形态方面是有严格限制的。而家庭不是专门的教育机构,独立于政府部门,它在德育上的培养目标很大程度上受到家庭原有的文化习惯和父母已有的知识水平的影响。父母的道德水准和价值取向对于孩子的影响是深刻和长远的。因此,父母在德育上拥有更大的自主权,也负有更大的责任。
第三,教育内容和方法不同。学校中的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进行的,教师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实施规定的德育内容,德育课程是这种规定性的集中表现。虽然这不意味着在德育课程外,教师就放弃对学生的教导了,只是出于人力和精力的关系,在事实上学校是不可能顾及到所有学生道德的方方面面。而学校的这种局限完全可以通过家庭来弥补。家庭德育很多情况下是非系统的,它在特定的情境中发生,能够针对学生所遇到的具体道德问题和困境展开,教育内容丰富多样,而且教育的方法也是灵活多变的。
第四,组织管理不同。任何一个学校都有一个相对完整的行政管理架构,一个行政领导班子和一整套典章制度体系。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在学校内,都需要遵守和服从组织的纪律和规定。与之不同,家庭在制度上是松散的,它依靠的是内部成员天然的依存性,它不是通过规章制度来管理,而是通过强烈的感染力相互影响。因此,家庭教育是非正式的教育,它贯穿于人的一生。由此可见,家庭的确具有教育的独到优势。但就目前中国的国情而言,开设家庭学校还不可行,但家庭教育,尤其是家庭德育的确应该引起人们更多的思考和讨论。毕竟,良好的家庭教育、长期的家庭生活使家长和孩子之间存在一种深厚的情感,利用家庭这个特殊的环境进行道德教育,对子女形成良好的道德品德,纠正不良行为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家庭德育具有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
2.新时期家庭德育的核心内容
从改革开放到中国加入WT0,经济的市场化和全球化是我们无法回避的机遇和挑战。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水平的普遍提高,家庭所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也在这个时候层出不穷。如伴随社会流动速度的加快,家庭的稳定性程度却降低了,离婚率、单亲家庭数目明显提高;家庭结构也日益简单,独身子女的家庭教育成为专门的研究内容;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家庭生活日益信息化,家长重视子女的智力开发和文化学习,却疏忽了孩子的道德意识和公民观念的培养。以上诸种现象要求我们用新的眼光去审视21世纪我国家庭德育的内容。
首先,界定家庭道德教育的外延。茅于轼在《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一书中,认为“诚实”和“知耻”是道德根本性的组成部分。而叶斓在《试析中国当代道德教育内容的基础性构成》一文中,把道德看成是“人类对自身需求和如何才能在社会中得以实现的理性探究的产物,其规范的是人生的基本操守。”她认为,这些基本操守主要通过处世、行事和立身的践行来体现。“处世”是对人在行为中如何处理与他人的各种关系,处理与所属不同群体关系的概括。“行事”是指个体承担义务的各种社会活动,是每个社会角色不可回避的基本生存方式。“立身”专指个人对待自己的生命存在和发展的态度,是指向自我的一种操守。本文在以上两种意见的基础上,认为家庭道德教育的外延包括私德教育和公德教育。私德教育是为了使子女能够处理好私人之间的关系,因此是家庭教育的重心;而公德教育是为了让子女能够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总之,家庭德育与学校德育的内容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在公德和私德上各有侧重,但都不可偏废。聚焦家庭德育的核心内容。叶斓把“诚实守信”放在“为人之德”的基础核心地位,而把“责任心”作为道德教育核心内容的第二个层面,认为这是每个人应做到的“行事”之德。把“爱国”作为道德教育核心内容的第三个层面,归属于“处世”的范围。本文认为,“诚信”教育属于基本道德准则的教育,应该放在家庭教育的重中之重,而除此之外,仁爱、体谅、同情这些品德与家庭有着天然的联系,会自然地渗透到家庭生活的点滴中,尤其要从小进行熏染,成为家庭德育的核心内容。而爱国和责任心更多的属于公德的范畴,它是一种规范的教育,也是家庭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且它们应建立在“诚信”的基石之上。作者认为,家庭在进行这种教育时可以自觉地与学校德育相互配合,加强合作与联系。